安全工作处
 首页  部门概况  规章制度  校卫队管理  政策法规  综合治理  服务指南 
    安全常识
信息公开受理与监督检查
 

部门:河北美术学院安全工作处
地址: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电话:0311-88596782
警校联动:新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校警: 
宋强   路全青  寇军营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河北美术学院关于开展春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08日 10:13  点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春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春季开学安全检查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在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安全稳定应急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落实相关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在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具体开展落实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一)3月8日至3月11日为安全自查阶段。各单位要按照附件检查内容对本单位区域场所、设备设施等开展全方位、不留死角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

(二)3月12日至3月15日为督导检查阶段。安全工作处联合督察办公室对本次安全检查组织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安全检查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将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

(二)精密部署,全面排查隐患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各自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时限,细化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扎实组织推进。按照网格区域划分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隐患排查整改,确保一所不落、不留死角、深入彻底。

(三)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安全工作处联合督察办公室,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重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而不采取防范和整改措施或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视情况严厉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四)及时总结,按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对本次检查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完成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并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至安全工作处。

联系电话:0311-88596782


附件:1.河北美术学院安全检查内容清单

2.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统计表




河北美术学院

2022年3月8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1.xlsx】已下载

上一条:河北美术学院关于开展防灾减灾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河北美术学院关于开展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

关闭

河北美术学院安全工作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伏羲大街

ICP备案号:冀ICP备11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