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主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科学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把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把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师生伤亡和健康损害。
(二)预防为主,防治并重。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苗头,防患于未然。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快速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四)依法处置,协同配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按照职能职责划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在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下,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甄忠义、裴红彬
副组长:甄墨、张建敏、张子言、甄心恒、孙志强、麻立峰
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维护稳定组等6个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公室牵头,会同学生工作处、宣传统战部、后勤管理与服务处、安全工作处、财务资产管理处、教务处、人事处及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省指挥部安排部署,按照上级要求,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全面协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新闻宣传组。由宣传统战部负责,按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事件调查组。由后勤管理与服务处牵头,会同党政办公室、安全工作处及各二级学院,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件影响,查清管理责任,提出追责问责名单及人员责任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危害控制组。由后勤管理与服务处牵头,会同安全工作处,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封存涉事食堂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问题食品污染区域和病害可能传播的区域实施消毒、防疫,防止危害蔓延扩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医疗救治组。由后勤管理与服务处牵头,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配合,校医院制定救治方案,开展人员救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维护稳定组。由安全工作处牵头,会同宣传统战部、财务资产管理处及各二级学院等,协调公安、网信等部门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借机炒作等违法犯罪行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运行机制
(一)信息报告与内容
1.报告要求和时限
要强化报告责任意识,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性、准确性,加强信息通报和共享。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1)学校发现涉校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损害的,第一时间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报属地人民政府。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每天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并逐级上报。
(3)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电话,畅通信息渠道,保障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通报的即时性。
2.报告内容
学校报告疑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当尽量全面准确。初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应包括信息来源和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当前状况、危害程度、先期处置等信息;根据事件应对情况可进行多次续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进展、发展趋势、后续应对措施、调查详情、原因分析等信息;终报应包括事件概况、调查处理过程、事件性质、事件责任认定、追溯或处置结果、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等。
(二)先期处置
学校发生疑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由学校根据情况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采取下列措施减轻危害:
1.开展应急救援,组织救治患者,做好安抚工作。
2.停止供应可疑食物并做好临时餐食供应保障。学校应报告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督促可疑食物(食材)供应企业(单位),暂停向其他学校供应食物(食材)。
3.保护和控制现场,保留排泄物等相关物证。
4.组织对有潜在风险的共同进餐师生进行留观。
5.稳控相关责任人员。
(三)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按照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1。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该事件符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标准但危害程度未达到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标准的事件。
初判为一般、较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应急响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未达到一般级别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学校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升级蔓延。对于引发舆论热议和社会高度关注,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按照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调整和终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四)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妥善安置、慰问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积极协调保险机构开展保险受理和理赔工作。
2.责任追究
对造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以及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未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进行报告、处置或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及时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预案管理
当涉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有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演练和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六、附则
(一)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原有相关文件规定与本预案相悖之处,以本预案为准。
(三)本预案由安全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1.1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1.2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参考流程图
河北美术学院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