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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食品安全责任制(修订)

2023年12月18日 16:21  点击:[]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食品安全责任制。

一、工作方针及原则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和学生用餐的卫生管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甄忠义、裴红彬

副组长:甄墨、张建敏、张子言、甄心恒、孙志强、麻立峰

成员: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甄墨

成员:周哲、甄新朋、周文静、李建英

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领导小组组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应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后勤管理与服务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三)安全工作处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储间等场所,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四)学生工作处指导各二级学院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后勤管理与服务处负责管理学校各食堂及商户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餐饮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学校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六)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对于餐饮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后勤管理与服务处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3)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未设立食品卫生安全总监和食品卫生安全员的;

(2)不主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3)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5)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6)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7)卫生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8)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

(9)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0)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档口负责人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3)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

(4)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6)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要求对食材进行加工的。

四、其他

(一)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原有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制度相悖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三)最终解释权归安全工作处。

 

 


河北美术学院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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