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冀教安函〔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按照“以防为主、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构建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师生的反骗防骗意识,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向校园渗透,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坚决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谋划、任务部署、督导检查等工作。各二级学院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次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力推进。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6月14日。
四、宣传形式
(一)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班会
各二级学院自行制定方案,组织各班级召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班会,班会采取集中学习、交流发言、案例分析等方式,让每一名学生熟练掌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基本知识和防范措施,增强学生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水平,提高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预防和应对能力。
(二)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学习
各二级学院依托校园网站、“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工作群等平台上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视频学习材料,组织全体学生登录平台进行学习。并组织全体学生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借助APP预警诈骗风险、举报诈骗信息、学习诈骗知识。
(三)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题讲座
安全工作处分批次逐一对各二级学院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题讲座。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动员各班级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安全信息员等参加现场学习,学习后与其他同学交流分享,互相学习,全员参与,群防群策,营造浓厚的氛围。
五、宣传内容
(一)本次宣传教育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不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不随意接受陌生网友的邀请和搭讪;不向陌生人泄露身份、家庭等敏感信息;不随意转账汇款;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收款码、二维码等;不进行“裸聊”等违法活动。
(二)宣传诈骗手段和防范技巧,通过身边真实案例,以案说法,深度解剖,全面揭露诈骗手法,精准提示防范要点,让学生充分熟悉诈骗手段伎俩和处置方法,引导学生提升自身防范和辨别能力。
(三)加强学生法制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对网络诈骗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引导学生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自觉遵法守法,杜绝参与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
(四)教育学生在发现被骗后要及时保存作案人员遗留的文字材料、身份证件、电话号码等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积极配合调查。
(五)结合我校发生的学生被骗事(案)件,各二级学院要重点针对以下内容开展宣传教育:
1.教育学生严禁通过网页、社交软件、短视频平台、刷单APP等渠道进行“刷单返利”。骗子会通过网页、短信、社交软件、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发布兼职广告,打着“足不出户、高额佣金”的旗号,或以色情内容和免费礼物为诱饵,招募“刷单客”“点赞员”“推广员”,逐步诱导实施诈骗。
2.教育学生严禁在网络游戏平台进行交易。骗子会在社交平台发布高价收购游戏账号、买卖游戏装备等消息,诱导受害人在虚假游戏交易平台、微信群或QQ群内进行交易,通过钓鱼网站窃取游戏账号及密码,让受害人以“注册费、押金、解冻费”等名义支付各种费用,待收到钱后,骗子就将受害人拉黑。
3.教育学生通过合法平台、渠道购买物品,不要在虚假购物平台购买。骗子通过社交软件、网页、短信等渠道发布商品广告信息,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低价转让、0元购物等方式为诱饵,待受害人购物付款后,就将受害人拉黑,受害人也未收到约定的商品、货物。
4.教育学生不得在网上贷款。骗子会通过网络媒体、电话、短信、社交软件等发布办理贷款、提额套现等广告信息,打着“无抵押”“免征信”“无息低息”“快速放款”“免费提额套现”等幌子,以检验还贷能力、调整利率、降息、提高征信等为借口,骗具有贷款需求或曾办理贷款业务的受害人转账汇款,甚至骗取受害人银行账户和密码等信息直接转账、消费,从而实施诈骗。
5.教育学生不要轻信陌生号码打来的办理信用卡业务的电话,办理信用卡业务要到正规银行办理。不要委托他人、中介机构等办理信用卡。在办理信用卡后,要及时与发卡银行联系,询问制作情况,防止信用卡被人冒领。
六、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电信网络诈骗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深刻认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方案内容明确职责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详细计划,要将本次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到每一名学生。
(三)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进行学生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加强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落实各类保密管理措施,防止学生信息被窃取、被泄露等。
(四)各二级学院要对本次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和亮点、取得的成效等,并于6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安全工作处。
河北美术学院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