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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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河北美术学院安全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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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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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04日 16:33  点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复课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20〕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工作要结合《河北美术学院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河美安发〔2020〕9号)共同开展,共同部署,共同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开展消防安全分析研判,消防风险隐患评估,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做好安全防控,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一)各单位要在开学前后,利用“河北省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象牙塔APP),结合《学校及幼儿园开学复课消防安全检查要点》(见附件)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排查师生公寓、餐厅、教室、实验室、监控室、外住商铺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各级各岗位责任落实、用电安全管理、电线线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备设施等。

(二)要做好对实验室(教务处负责)、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财务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与服务处、产业基地负责)的风险隐患评估,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三)基建处、产业基地要加强对在建施工工程、改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明火作业审批等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当场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建立“两个清单”(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整改清单),清单中明确隐患项目,隐患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挂账,直至整改完毕,销号,实现消防安全闭环式管理。

(五)安全工作处牵头,加强与公安、应急救援等政府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协助配合政府执法部门分析研究校园周边消防安全稳定形势,开展排查整治,做好校园周边消防安全工作。

(六)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工作不减员,保障消防作战力量。

三、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一)教务处牵头,各教学单位要安排一定课时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到日常教育教学内容,确保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并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加“上好一节消防课”、消防绘画大赛等活动。

(二)学生工作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要在日常社会实践、班级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中适当增加消防安全教育内容。要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开展消防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让学生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互救技能,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四、健全规章制度,推进标准化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河北美术学院关于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的通知》(河美安发〔2020〕11号)文件要求和部门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认真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细化具体工作措施,要对存在的消防风险隐患进行评估,制定风险隐患防范措施,确保切实可行。安全工作处牵头,各单位配合,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法律法规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范能力,积极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信息报送

各单位、各部门要于9月10日前将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安全工作处,9月18日前将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排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未能整改的消防隐患、其它消防安全相关事宜等)报送至安全工作处(纸质版加盖公章),联系人:安争力,电话:0311-88583932。


附件:学校及幼儿园开学复课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河北美术学院

2020年9月4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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