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稳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冀教密电〔2018〕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切实把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同影响校园和师生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黑恶势力的侵害相结合,通过开展校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河北美术学院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甄忠义
副组长:张建敏、张子言、甄心恒、甄墨、孙志强
成 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麻立峰兼任,副主任由张同林兼任,负责扫黑除恶专项督查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安全工作处。
(二)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的开展落实。
三、工作内容
各单位要做好对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主要包括:
(一)涉黑涉恶势力扰乱学校管理和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及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违法犯罪行为;
(四)经常性的虐待、性骚扰、软硬暴力,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经常性的校园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扰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各类非法“校园贷”,有组织的暴力催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聚众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其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举措来抓,组织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途径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
(三)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坚决防止学校内部人员参与涉黑涉恶,侵害师生、妨害校园稳定、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四)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各单位要于每月4日前将《涉黑恶势力线索排查信息表》、《涉黑涉恶势力线索排查登记表》报安全工作处(邮箱:447267706@qq.com),安全工作处梳理后于5日前报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每月6日前上报河北省教育厅。
附件:1.1涉黑恶势力线索排查信息表
1.2涉黑涉恶势力线索排查登记表
河北美术学院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