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促进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冀教安〔2019〕2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推动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二、组织领导
河北美术学院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落实。
三、考核范围
各单位安全工作。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参照《河北美术学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进行考核。
五、考核原则
(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
(二)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考核90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90分以下80分以上的为良好;考核80分以下60分以上的为基本合格;考核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列入学校对部门考核与部门负责人工作考核挂钩。
(三)责任单位认真对照考核评分标准开展相关工作,出现工作未落实、落实不及时或落实不彻底等情况,根据具体情节轻重进行扣分。
(四)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逐项扣分,扣完为止,考核周期至2019年底。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逐条对照《河北美术学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结合网格责任区域落实有关工作。
(二)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需向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书面报告,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三)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降低考核等次等惩处,造成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河北美术学院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河北美术学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河北美术学院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