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处
 首页  部门概况  规章制度  校卫队管理  政策法规  综合治理  服务指南 
    安全常识
信息公开受理与监督检查
 

部门:河北美术学院安全工作处
地址: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电话:0311-88596782
警校联动:新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校警: 
宋强   路全青  寇军营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河北美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08日 13:00  点击:[]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师生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冀教安〔2019〕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组织领导

在河北美术学院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二、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一)严格落实门岗24小时值班、校园巡逻、来客登记、物品进出校检查等制度,确保进出校人员、车辆和物品安全(安全工作处、产业基地后勤部落实)。

(二)配齐防暴钢叉、橡胶辊、防割手套、防刺背心、强光手电、辣椒水、对讲机、电话等装备和通讯器材(财务处落实);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防撞设施,安装限速牌、黄闪灯等交通警示标识(安全工作处牵头,财务处配合,总务处落实);做好对门禁系统和车辆自动识别系统(信息技术中心)、消防自动灭火系统(基建处)、防盗门窗(总务处)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三)在校园重点要害部位(学生公寓、教学楼、餐厅、办公楼、校门口、图书馆、财务大厅等)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确保监控全覆盖(安全工作处牵头,财务处配合,信息技术中心落实),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安全工作处牵头,财务处落实);根据网格区域划分,按照“全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采用日常检查和重点时段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本单位网格区域、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并每天登陆“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平台”或象牙塔APP进行隐患录入,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单位落实)。

三、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一)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的作用,积极联系政府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警校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将学校视频监控、一键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或报警平台(安全工作处落实,信息技术中心、财务处配合)。

(二)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梳理和分析,及时疏导化解,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对思想偏激、行为异常的重点人员要进行教育转化,引导树立正确的思想和行为观念,并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严防其在校园及周边出现危害师生安全的行为(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牵头,各单位落实)。

(三)充分发挥安全信息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建立沟通渠道,调动人员积极性,动员广大学生及时上报安全风险隐患,广泛参与到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健全信息沟通联络机制(各总支落实);上下学高峰时段在校门口、餐厅、办公楼、图书馆、学生公寓、教学楼等重点部位,安排校园巡逻人员、门岗值班员、公寓管理员、楼管员加强值守(安全工作处、产业基地后勤部、学生工作处、总务处落实)。

四、健全完善联动研判机制

(一)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公安、交通、城管、食药监等政府执法部门分析、研究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行安排部署(安全工作处落实)。

(二)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风险隐患等级、应对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根据风险隐患清单做好日常防范(安全工作处牵头,各单位落实)。

(三)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安全工作处牵头,各单位落实)。

(四)严格落实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处置、上报网络舆情信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信息技术中心落实);及时发现涉及学生伤害等有害信息和非法活动信息,并上报公安机关(学生工作处牵头,各总支落实)。

五、建立健全应急处突机制

(一)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避险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单位落实)。

(二)发生安全事故(件)后,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信息上报制度,逐级汇报(各单位落实)。

(三) 随时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络渠道畅通,加强沟通联系,健全信息联络机制(安全工作处落实)。




河北美术学院

2019年4月8日

上一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下一条:河北美术学院关于建立维护学校稳定工作月志制度的通知

关闭

河北美术学院安全工作处  地址: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ICP备案号:冀ICP备11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