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处
 首页  部门概况  规章制度  校卫队管理  政策法规  综合治理  服务指南 
    安全常识
信息公开受理与监督检查
 

部门:河北美术学院安全工作处
地址: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电话:0311-88596782
警校联动:新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校警: 路全青  
宋强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河北美术学院关于“十一”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2015年09月14日 16:51  点击:[]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就“十一”国庆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5年9月26日——10月4日,10月5日正式上课。  

二、有关要求  

1. 放假前,各单位须做好教职工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安全。  

2. 放假期间,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现行作息时间。  

3.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稳定相关制度,切实做好教学楼、办公楼、公寓、餐厅、图书馆等重点区域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制度。  

4.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做好假期服务保障工作及相关工作的督导和落实,确保师生正常生活秩序。  

5. 学院在办公楼205设总值班室,值班电话88594181(8000)。各单位请于9月22日(星期二)下班前将十一假期值班表和十月份日常值班表报送院长办公室;学院领导值班按照值班表执行。  

值班时间从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值班人员全天候值班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6.各单位领导要加强值班督导工作。  

河北美术学院  

2015年9月14日  

上一条:河北美术学院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关闭

河北美术学院安全工作处  地址: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ICP备案号:冀ICP备11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