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就“十一”国庆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5年9月26日——10月4日,10月5日正式上课。
二、有关要求
1. 放假前,各单位须做好教职工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安全。
2. 放假期间,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现行作息时间。
3.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稳定相关制度,切实做好教学楼、办公楼、公寓、餐厅、图书馆等重点区域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制度。
4.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做好假期服务保障工作及相关工作的督导和落实,确保师生正常生活秩序。
5. 学院在办公楼205设总值班室,值班电话88594181(8000)。各单位请于9月22日(星期二)下班前将十一假期值班表和十月份日常值班表报送院长办公室;学院领导值班按照值班表执行。
值班时间从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值班人员全天候值班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6.各单位领导要加强值班督导工作。
河北美术学院
2015年9月14日